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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擬收停車調節費 您的出行成本是增是減 |
出處:http//www.cngdjc.cn發布時間 : 2016.06.28瀏覽次數 : 3357 |
近日,深圳市交委正緊鑼密鼓籌備停車調節費的聽證會,并公布了兩套方案,這兩套方案基本與此前的建議方案相同,收費達到最高300元/天,只是增加了收費上限、連續停車超過1天的按1天計算等內容。
此次調節費的收費對象為所有經營性停車場,深圳市交委方面昨日明確,所謂的經營性停車場即對外收費的停車場都屬于經營性的,無論停車場是商場自帶的,或者是寫字樓的,或者是住宅小區的,都屬于此次調節費征收范圍。住宅類停車場住戶在本住宅區停車的則屬于免征范圍。這意味著只要不是自己常住的小區,去別的小區停車也要按照相關的收費標準繳納停車調節費。
對于此次收取停車調節費,筆者分析,唯有車輛是所在停車場的月卡或年卡不需要多付這筆調節費,只要出行,把車輛停放在收費性停車場,都需要多支出調節費,達到減小出行車輛密度,提高車行速度,減少尾氣排放,保護環境的目的,既不用限牌限購,也使得車主自主選擇是否駕車出行。
筆者算了一筆賬,以福田中心區為例,以前每天的停車費最高不過60元,按照8月份21個工作日計算,全月停車費為1260元。而加收停車調節費后,按照方案一,一天需繳納停車調節費最高為168元,加上60元封頂的停車服務費,則一天停車支出最高為228元,全月的停車支出為4788元;按照方案二,一天的停車調節費需繳納240元,加上60元的停車服務費,則一天的停車支出最高為300元,全月的停車費最高為6300元。
如果公交或地鐵方便快捷,車主不開車改乘公共交通工具,每月能省出一大筆停車費,那開支自然就減少了。然而,這其中公共交通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,雖然此前深圳在公共交通方面的投入力度加大,但還遠遠不夠,短距離的出行,及接駁方面還不夠完善。
深圳停車場類別按照區域劃分,如一、二、三類停車場;不同的區域執行不同的收費標準。而昨日公布聽證方案明確,一類區域為土地開發強度高、交通擁堵、公共交通發達的區域,包括羅湖、福田、南山、前海、寶安、龍崗、龍華等區域的中心城區;二類區域為土地開發強度較高、交通較擁堵、公共交通服務水平較高的區域,包括原特區內除一類區域以外的其他區域,以及原特區外福永、沙井、觀瀾、橫崗等地區的中心城區;三類區域為除一二類區域的其他區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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